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5年度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5〕70號)、《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集成電路、大數據和區塊鏈等三個專業高級職稱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浙經信人事〔2025〕21號)和浙江省職稱評審工作有關規定,現就2025年度浙江省集成電路專業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通知如下:
申報范圍及對象
(一)專業范圍
1.集成電路EDA軟件開發:集成電路與器件設計、封裝和測試等領域的電子設計自動化工具軟件的設計開發、維護及技術支持等。
2.集成電路設計與嵌入式系統開發:集成電路、分立器件、傳感器、MEMS、光電子、IP的開發與設計,FPGA應用開發及嵌入式系統等應用場景產品的軟硬件開發等。
3.集成電路制造與封測:集成電路、分立器件、傳感器、MEMS、光電子等的制造和封裝工作;半導體單晶及其硅片的制備、切片、磨片、拋光加工等;晶圓級、芯片級良率、功能、性能、可靠性等測試,及相關維護、工程實施和服務。
4.集成電路裝備與零部件:與集成電路裝備相關結構、機械、工藝的研發、設計、制造等;集成電路零部件的研發、生產、維護等。
5.集成電路材料:硅材料、多晶硅、金屬材料、氧化物、寬禁帶半導體、靶材、引線框架、電子特氣、電子級化學品等材料的研發與制作等。
6.集成電路產業支撐服務:包括客戶技術支持、體系認證服務、行業咨詢、標準制定服務、政策及產業研究等支撐服務。
(二)申報對象
本方案規定的申報對象是指在我省從事集成電路EDA軟件開發、集成電路設計與嵌入式系統開發、集成電路制造與封測、集成電路裝備與零部件、集成電路材料、集成電路產業支撐服務等相關工作,且符合申報條件的在職在崗專業技術人員。
申報人員資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業績等相關材料截止時間為2025年8月31日。
申報評審條件
按照《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集成電路、大數據和區塊鏈等三個專業高級職稱改革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浙經信人事〔2025〕21號)執行,未達到規定的學歷資歷條件,但按照量化評價標準自評分達到65分以上人員,也可申報相應專業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
繼續教育要求按照《浙江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登記細則(試行)》(浙經信人事〔2018〕99號)文件執行。申報人員需在“浙江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登記管理系統”登記,申報時核驗近三年(2023年-2025年)學時證明。
申報程序
高級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申報實行網上申報。通過個人申報、單位審核、主管部門和中評委推薦等程序上報相應高評委辦公室。
(一)個人申報
申報人員登錄“浙江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與評審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職稱管理服務平臺)進行申報,上傳相關材料,并對填報信息真實性做出承諾。
(二)單位審核
申報人員所在單位登錄職稱管理服務平臺,負責對申報人員業績檔案信息和職稱申報信息進行審核,并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況錄入職稱管理服務平臺。
(三)審核推薦
申報人員所在職稱申報受理點、經信或人力社保部門或省級有關單位按照分配的賬號登錄職稱管理服務平臺,進行材料接收、審核和推薦工作。
其他注意事項
(一)相關材料下載
評審專業范圍、評審材料填報要求等請在職稱管理服務平臺首頁-評審計劃(2025年度浙江省集成電路專業高級工程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申報計劃)-其他相關附件中查詢下載。
(二)申報推薦時間
網上個人申報截止時間為2025年9月5日,所在單位推薦截止時間為9月18日,各地市評審(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10月24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報審核要求
各地、各有關部門和用人單位要嚴格按照評價條件和規定程序,組織開展審查、推薦,事業單位人員按照評聘結合要求(在“浙江省事業單位人事工資管理服務系統”中核定崗位)申報推薦,確保申報推薦質量。
(四)其他要求
今年起,“浙江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與評審管理服務系統”自動生成《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評審通過后將定期歸檔至“浙江數字檔案系統”。用人單位通過法人賬號登錄該系統,下載打印《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并存入申報人個人檔案。職稱申報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嚴禁申報人上傳涉密資料。
聯系方式
浙江省半導體行業協會:趙燕明、王安寧。
地址:杭州市濱江區六和路368號海創基地北樓四樓B4068。
申報提示:系統申報于7月14日正式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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