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25年度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工程師(助理工程師)職稱評審工作,根據《浙江省職稱評審管理實施辦法(試行)》(浙人社發〔2020〕47號)等職稱評審工作有關規定,現將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有關專業工程師(助理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1.專業范圍:機電制造、信息技術、能源、材料、輕紡、石油和化學工程6個專業。
2.申報對象:省屬企事業單位(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中,現職從事工程技術、工程技術管理工作,且滿足申報條件的,可以申報工程師(助理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在浙的部屬企事業單位經其主管部門委托,也可以在我省申報。
申報人員資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業績等相關材料截止時間為2025年8月31日。
二、申報評審條件
工程技術人員工程師(助理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的申報評審要求按照《工程技術人員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條件》執行,具體可登陸以下網址查詢。技能人才申報工程師(助理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的條件參照《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的實施辦法〉的通知》(浙人社發〔2022〕77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繼續教育要求按照《浙江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登記細則(試行)》(浙經信人事〔2018〕99號)文件執行。申報人員需在“浙江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登記管理系統”登記,申報時核驗近三年(2023-2025)年度學時證明。
三、申報程序
(一)個人申報。申報人員登錄“浙江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與評審管理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職稱管理服務平臺)進行申報,上傳相關材料,并對填報信息真實性做出承諾。
(二)單位審核。申報人員所在單位登錄職稱管理服務平臺,負責對申報人員業績檔案信息和職稱申報信息進行審核,并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況錄入職稱管理服務平臺。
(三)審核推薦。申報人員歸口職稱受理部門登錄職稱管理服務平臺接收材料并審核后,推薦至省經信廳中評委。省直單位由省級主管部門審查后,推薦至省經信廳中評委。
申報人員、所在單位的賬號與浙江政務服務網個人、法人登錄賬號相同,自行注冊。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相關材料下載。申報工程師(助理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填報要求、《破格推薦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批表》等請在職稱管理服務平臺首頁-職稱評審計劃(2025年度浙江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工程師(助理工程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計劃)-其他相關附件中查詢下載。
(二)申報推薦時間。網上個人申報截止時間為2025年9月5日,所在單位推薦截止時間為9月18日,下級評委會(受理點)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10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報審核要求。各有關部門和用人單位要嚴格按照評價條件和規定程序,組織開展審核、推薦,事業單位人員按照評聘結合要求(在“浙江省事業單位人事工資管理服務系統”中核定崗位)申報推薦,確保申報推薦質量。
(四)其他要求。今年起,“浙江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與評審管理服務系統”自動生成《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評審通過后將定期歸檔至“浙江數字檔案系統”。用人單位通過法人賬號登錄該系統,下載打印《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并存入申報人個人檔案。職稱申報過程中應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嚴禁申報人上傳涉密資料。
五、聯系方式
浙江省技術創新服務中心,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50號信息技術大廈12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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