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種地也能評職稱!近日,安徽發布《安徽省鄉村振興人才職稱評審實施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鄉村振興人才職稱設置11個專業:鄉村振興農經師、鄉村振興農藝師、鄉村振興農技師、鄉村振興農林師、鄉村振興農建師、鄉村振興工藝師、鄉村振興獸醫師、鄉村振興畜牧師、鄉村振興水產師、鄉村振興電商營銷師、鄉村振興農機化師。
鄉村振興人才職稱評審主要面向長期扎根基層、從事適度規模生產經營的高素質農民、家庭農場生產經營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新型企業經營主體人員、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人員、農村手工藝者、民間藝人、技術能手、在鄉返鄉下鄉回鄉創新創業帶頭人、電商營銷人員及其他涉農鄉村人才。
鄉村振興人才職稱設置為初級、中級、高級三個層級。具體對應專業為:鄉村振興初級農經師、鄉村振興農經師、鄉村振興高級農經師;鄉村振興初級農技師、鄉村振興農技師、鄉村振興高級農技師等。
根據《辦法(征求意見稿)》,申報職稱的具體條件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治立場堅定,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在鄉村群眾中有良好聲譽。鄉村振興人才職稱申報,不唯學歷、不唯年齡、不唯獎項、不唯論文,凡是扎根鄉村、振興農業的人才,均可申報。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管理及事業單位人員不得申報。
申報評審通過“安徽省專業技術人員綜合管理服務平臺”開展申報評審。各市農業農村(鄉村振興)部門組織開展本地區鄉村振興人才初、中級職稱申報和評審工作。省農業農村廳(鄉村振興局)組織開展高級職稱評審工作。高級職稱推薦申報人員需在縣(區)級農業農村(鄉村振興)部門公示匯總后由市農業農村(鄉村振興)部門統一報省農業農村廳(鄉村振興局)。鄉村振興人才職稱證書在“安徽省專業技術人員綜合管理服務平臺”自行打印,省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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