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教育廳、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印發《關于做好2022年度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評審通過的正高級教師(含基層系列)中,擔任學校(村小、教學點除外)和教研機構領導職務(包括校長、副校長、校級黨組織正副職、教研機構正副職)的不得超過30%;民辦學校教師在職稱評定方面享有與公辦學校教師同等權利。
繼續授權設區的市組建2022年度中小學正高級教師、中等職業學校正高級和副高級教師評審委員會。山東省直部門(單位)、各高等學校、各大企業附屬學校相關職稱評審,按照屬地原則參加所在地設區的市職稱評審。申報人數較少的市,可委托其他市代評或組建片區式評審委員會。
各系列職稱評審嚴格按照山東省現行評價條件執行。突出教育教學實績,要把認真履行教育教學職責作為評價教師的基本要求,將中小學教師達到規定課時量要求作為職稱評聘的必要條件,突出評價教育教學質量和育人成效,把學生全面發展情況作為評價教師的重要依據。幼兒園教師突出評價保教實踐成效,中小學教師評價突出教育教學效果,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評價突出實踐技能和專業教學能力??朔ㄕ撐?、唯“帽子”、唯學歷、唯獎項、唯項目傾向。
正高級教師要體現培養教育家型教師政策導向,嚴格按照“在縣(市、區)或更大范圍內有較大影響,公認為教育教學領軍人物”等申報條件。中小學正高級教師評審數量原則上應在2021年度基礎上適當調整。評審通過的正高級教師(含基層系列)中,擔任學校(村小、教學點除外)和教研機構領導職務(包括校長、副校長、校級黨組織正副職、教研機構正副職)的不得超過30%。
要進一步完善以同行專家評審為基礎的業內評價機制,采取個人述職、面試答辯、實踐操作、業績展示等多元評價方式,提高職稱評聘的科學性。堅持申報推薦公示制度,推薦人選確定后,經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方可推薦上報,未經公示或有異議經調查核實情況屬實的,不得上報。從嚴執行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人員公示制度。公示無異議后由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教育(教體)局行文發布、發放證書。
民辦學校教師在職稱評定方面享有與公辦學校教師同等權利,各地所屬民辦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符合教師系列職稱評審條件的,要納入當地中小學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職稱評審范圍,允許參加相應的職稱評審,評審結果由所在學校自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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