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職稱辦關于做好2022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蘇職稱辦〔2022〕29號)和《南京市職稱(職業資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南京市2022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寧職稱辦〔2022〕13號)要求,為做好2022年我市黨校(行政學院)系統教師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在我市黨校(行政學院)系統中從事教研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均不得申報職稱評審。
二、申報條件和政策
(一)申報黨校(行政學院)系統教師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按照《江蘇省黨校(行政學院)系統教師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17號)中相關資格條件執行。
(二)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2年3月31日。
三、申報方式及要求
2022年南京市黨校(行政學院)系統教師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采取網上申報、網上評審方式,申報人同一年度同一職稱層級原則上只能向一個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
(一)申報方式。申報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
在線如實填報相關申報信息,完成網上申報。具體操作可參考《南京市職稱評審申報操作指南(通用類)》(見附件2)。
(二)申報時間。2022年9月30日至10月20日,逾期系統關閉。
(三)申報查詢。申報人可在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個人中心”中查詢申報信息、審核進度及審核意見;也可通過“江蘇智慧人社”手機APP首頁“辦件”欄目查詢審核進度。
(四)申報材料報送。網上初審通過的人員,可在線自助打印《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表》(一份),經所在單位審核蓋章后,于10月31日前報送至中共南京市委黨校。其余申報材料均通過系統上傳,無需遞交紙質版。
(五)相關要求
1.學歷學位。系統自動獲取教育部學歷(學位)信息;如新增學歷學位信息時,須提供學歷(學位)信息的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學位)認證報告;黨校、部隊院校和技工院校等無法提供學歷(學位)認證報告的,須提供畢業生登記表等相關證明。
2.社保繳納。系統自動獲取申報人員社保繳納信息,未獲取的,須按要求在線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現工作單位為本人繳納社保的證明;勞務派遣人員須提供用工單位的工作證明、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勞動合同、用工單位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務派遣協議及用人單位依法取得的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
3.學術成果。申報人員提交的論文論著等材料,將進行學術相似性檢測,檢測結果將作為職稱評審的參考依據。所提交的論文如能檢索到,需將檢索的地址復制到申報系統論文欄目的指定位置。所提交的論文無法檢索到的,應將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期刊查詢結果截圖、期刊封面、版權頁、目錄、論文正文及封底合并成PDF文件上傳,并上傳論文文字內容的WORD版本。
4.繼續教育。根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人社部第25號令)要求,繼續教育情況列為專業技術人員考核評價、崗位聘用的重要依據。繼續教育公需科目每年不少于30學時,專業技術人員可登錄南京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習平臺在線免費學習,由系統實時記錄學時并自動轉入職稱申報平臺,也可在線打印公需課學時證明。專業科目由用人單位進行學時計算,填寫《2022年南京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學時認定表》(見附件1),并提供學時計算證明材料。
四、有關事項說明
(一)公示要求
1.單位審核。申報人員所在單位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并在本單位范圍內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2.初審通過人員名單將在中共南京市委黨校網站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3.評審通過人員名單將在中共南京市委黨校網站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二)收費標準
評審收費標準按照《關于公布南京市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的通知》(寧財綜〔2021〕198號)規定執行。
(三)費用繳納
初審通過申報人員,根據申報系統繳費提示,于10月21日至10月31日期間至中共南京市委黨校進行繳費。
(四)個人誠信要求
加強職稱申報人員誠信建設,申報人員通過提供虛假材料、剽竊他人作品和學術成果或通過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職稱的,一經查實,撤銷職稱并記入個人職稱誠信檔案,記錄期限為3年。
(五)防疫要求
根據疫情防控的需要,提交《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表》時,需按要求做好疫情防護工作,進校需提供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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