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和江蘇省有關職稱政策精神及市職稱辦統一部署,現將2024年上半年連云港市專業技術資格初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初定范圍
(一)在市直(市屬)各類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專業技術人才。
(二)委托市人才服務中心進行人事代理的各類企業、社會組織和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才。
(三)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初定職稱。
二、政策要求
(一)學歷資歷要求
1.具備大學專科、中等職業學校、高中(職高)畢業學歷,在本專業技術崗位見習1年期滿,經考察合格,可初定技術員職稱。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在本專業技術崗位見習l年期滿,經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級職稱。
3.具備碩士學歷或學位、或具備第二學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經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級職稱。
4.具備搏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經考察合格,可初定中級職稱。
不符合以上條件的,按省有關規定做好過渡工作(過渡期截至到2024年)。
(二)學歷認定
1.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部隊院校全日制教育畢業證書,中夾黨校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校對學制兩年以上的長期班次學員所授予的黨校學歷,在參加職稱初定時予以認可。
2.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在參加初定時分別視同中專、大專、本科學歷。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的大中專結業生(未取得學歷、學位)在參加初定時可比照相應國民教育序列畢業生降低一個等級。
4.各類培訓班頒發的修業、結業、專業證書,不能作為學歷依據,可作為其專業能力的參考要素。
(三)其他要求
1.單位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2.完成相應繼續教育學時,每年至少參加1門公共科目學習并考核合格。
3.對巳實行職業準入的高校教師、中等職業學校教師、中小學教師、技工院校教師、新聞、播音、律師、公證等系列(專業)的人員,須取得相應資格后方可初定。
4.對巳實行初、中級職稱國家統一考試的經濟、會計、統計、審計、衛生技術、船舶、翻譯、出版、通信等9個專業,考試成績合格即取得相應職稱,不在職稱初定范圍。
三、申報方式及渠道
(一)來取網土申報與提交紙質材料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申報人登錄江蘇省人才服務云平臺人才服務欄目云辦事(職稱專欄),或通過連云港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職稱和繼續教育職稱申報平臺入口,進入職稱初定申報系統,在線填報相關申報信息。信息填報成功后,通過系統自助打印《專業技術資格初定申報表》,將打印完成的表格會同其他材料一并進行報送。網上申報時間為6月3日到6月28日,逾期系統將關閉提交功能,不得補報。
四、申報所需材料
(一)專業技術資格初定申報表2份(正反面打印)。
(二)繼續教育網絡公共課成績匯總表。
(三)勞動合同或單位聘書。
(四)畢業證書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五、紙質材料報送時間及地址
時間:6月3日起至6月28日,雙休日、法定節假日正常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連云港市人才服務中心業務大廳職稱申報窗口(海州區花果山大道19-5號一樓躍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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