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做好2022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徐職稱辦〔2022〕4號)精神和《江蘇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員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等有關文件規定,現就做好2022年度徐州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員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含研究生初定中級)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和對象
根據《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職業資格)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江蘇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員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蘇職稱〔2021〕45號),參評對象為全市各類企事業單位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員,具體包括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的專職書記、副書記,紀檢和黨辦、組織(人事)、宣傳、統戰等黨的工作部門中的專職人員,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中的專職人員,以及企事業單位中專職從事思想教育或職業道德建設的人員。
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評審或考核認定職稱。發現有違規行為的,取消其申報資格并通報其所在單位。
二、申報條件和要求
按照《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職業資格)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江蘇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員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蘇職稱〔2021〕45號)相關要求執行。
1.截止時限要求
2022年度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評審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1年12月31日,其他申報材料(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證等)截止時間為2022年3月31日。
2.繼續教育要求
按照《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徐州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認定實施細則》相關規定,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每年脫產或半脫產接受繼續教育的累計時間不少于72學時(其中公共課不少于24學時,專業課不少于48學時),專業課需登錄江蘇大講堂學習,公共課需登錄徐州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網學習。
3.轉評
其他非本專業中級職稱同級轉評須轉崗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后方可申請申報評審,轉評后須繼續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以上方可申報高一級職稱,原工作年限連續計算。
三、申報流程
1.網上申報。今年中級職稱采取全新報名系統,請按照流程注冊并填寫申報。申報人員登錄“江蘇人社網上辦事服務大廳”—注冊個人賬號—人才人事—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職稱初定”或“職稱評審”申報,申報評審的選擇“徐州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員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填報信息,“行政主管部門都選‘無’”,進行網上報名。研究生初定中級選擇初定受理部門為“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研究生初定中級)”。信息填報成功后,通過系統自助打印《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或《初定專業技術資格呈報表》(一式3份,A3紙雙面打印,中縫裝訂)。與其他所有紙質申報材料一并報送。
2.申報人員所在單位應按申報規定審核申報人提供的申報材料并加蓋公章、審核人簽字及審核日期,對申報材料中各項目內容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有主管部門的,需經主管部門同意并加蓋部門黨委公章、審核人簽字及審核日期;單位在縣(市)區的,需經縣(市)區職稱管理部門同意推薦。
3.申報人員需將任職文件、資格證書、學歷(學位)證書、代表作品、獲獎證書、繼續教育證書(成績單)、聘任文件等有關材料交到所在單位審核,經審核符合評審(初定)條件的,所在單位在本單位公示欄將申報人員的申報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由所在單位將同意推薦的申報材料(含加蓋單位公章的公示及公示結果)按照申報通知要求報送至主管部門,再由主管部門統一報送市政工資評辦。
4.在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的同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下載證明文件一份。
5.著作需復印封面、版權頁、目錄、內容提要;論文需復印期刊封面、版權頁、目錄及全文。
6.所報業績材料須為任現職以來取得的,不能提供相關業績材料的不予受理。
四、研究生初定中級申報資格條件
1.學歷、資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博士學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
(2)獲得碩士學歷或學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3年以上。
2.繼續教育要求:每年脫產或半脫產接受繼續教育的累計時間不少于72學時(其中公共課不少于24學時,專業課不少于48學時),專業課需登錄江蘇大講堂學習,公共課需登錄徐州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網學習。
五、報送材料裝訂要求
(一)評審中級
1.申報人員個人誠信承諾。
2.經縣(市)區人事職稱主管部門核實確認的《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一式3份(A3紙雙面打印,中縫裝訂)。
3.經單位核實確認的《江蘇省思想政治工作專業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一式6份(A4紙雙面打印后蓋章,其中1份裝入卷宗)。《簡介表》中“主要工作與學習簡歷”欄下方,需按干部管理權限蓋組織人事部門章;《簡介表》中“單位推薦申報評審的綜合評價意見”欄需蓋單位黨委章。
4.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的證明(須由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核簽名并注明其聯系電話)及擔任思想政治工作職務的任職通知(復印件)。
5.任期內年度考核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表復印件)。
6.任期內繼續教育成績單及合格證(復印件)。
7.現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并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下載打印相應學歷證明文件一份。
8.現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任職資格通知、聘文(復印件)。
9.任期內業務工作總結報告(2000字以上)。
10.任期內專業理論知識要求和專業工作能力要求的單位評價材料原件(1000字以上,單位蓋章)。
11.任期內符合規定要求的著作、論文、專業文章復印件(超過規定數量的選取前5篇)。
12.任期內反映本人思想政治工作能力的案例分析報告2篇(每個案例在2000字以上,單位蓋章確認)。
13.任期內本人獲獎證書復印件。
14.任期內與本人相關的單位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表彰和獎勵的證書復印件。
15.任期內符合破格申報評審條件的有效材料(復印件)。
16.報送《徐州市思想政治工作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對象情況一覽表》一份(單位審核蓋章),同時發送電子版至郵箱xcbgbc83759005@163.com。
(二)初定中級
1.經縣(市)區人事職稱主管部門核實確認的《初定專業技術資格呈報表》一式3份(A3紙雙面打印,中縫裝訂;《呈報表》中的“見習期工作小結”要求從思想品德、職業道德、專業技術能力、工作業績等幾方面詳細闡述,字數不少于1500字)。
2.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并附學信網證明。
3.身份證原件(現場返還)及復印件。
4.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的證明(須由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核簽名并注明其聯系電話)及擔任思想政治工作職務的任職通知(復印件)。
5.繼續教育證書(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公共科目培訓證書原件。
6.單位出具的公示及公示結果證明原件。
六、有關紀律要求
申報人員凡有弄虛作假行為的,退回個人材料并通報其所在單位,同時從評審次年起3年內不得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資格,取得資格的予以取消。推薦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包庇、縱容弄虛作假行為或為申報人員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由其主管部門給予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提請紀檢部門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七、報送材料相關事項
1.網上報名時間:2022年8月5日至8月25日(8月25日17:00后申報系統關閉,逾期無法上報和修改信息等)
2.紙質申報評審材料報送時間:2022年8月28日至9月10日(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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