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做好2024年淮安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員專業技術資格推薦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評人員范圍
全市各類企事業單位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員,具體包括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的專職書記、副書記,紀檢和黨辦、組織(人事)、宣傳、統戰等黨的工作部門中的專職人員,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中的專職人員,以及企事業單位中專職從事思想教育或職業道德建設的人員。
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職稱評審。受到黨紀、政務、行政處分的人員,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
二、報送材料內容
申報人員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其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證等材料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31日。具體反映申報人員的專業水平、工作能力和業績成果以及各類資格證明等有效材料為:
1.申報人員個人誠信承諾。
2.按有關要求填寫,并經縣區職稱辦或市直主管部門核實確認的《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一式2份。
3.經單位核實確認的《江蘇省思想政治工作專業申報高(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其中高級一式5份,中、初級一式15份(均A3紙打印,其中1份裝訂入申報評審材料卷宗,其他單獨放置不裝訂)。
4.任期內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的證明(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履歷,必須詳實記載,不得壓縮簡化)及擔任思想政治工作職務的任職通知(復印件)。
5.任期內年度考核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表復印件)。
6.繼續教育情況列為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晉升的重要條件,提供任期內繼續教育成績單復印件或相關證明材料。
7.現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需提供原件現場核驗)。
8.現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任職資格通知、聘書復印件(需提供原件現場核驗)。
9.任期內的本人思想政治工作業務工作報告(高級3000字以上、中級2000字以上、初級1000字以上)。
10.任期內專業理論知識要求和專業工作能力要求的單位考核評價材料原件(1000字以上,單位蓋章)。
11.任期內符合規定要求的著作、論文、專業文章原件及復印件(申報中級及以上者提供,一般在2000字以上,公開發表論文須提供網上查詢證明,超過規定數量的選取前5篇)。
12. 任期內反映本人思想政治工作能力的案例分析報告2篇(申報高級及以上需要,每個案例2000字以上,單位審核蓋章)。
13.任期內本人獲得的表彰、獎勵的決定文件復印件(需提供原件現場核驗)。
14.任期內本人直接負責(具體從事)的思想政治工作獲得表彰的通報文件復印件(需提供原件現場核驗)。
15.任期內符合破格申報評審條件的有效證明材料復印件(需提供原件現場核驗)。
16.設區市委宣傳部門、人社部門審核材料情況證明。
17.報送《2024年江蘇省思想政治工作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對象情況匯總表》書面一份(不裝訂),并將電子版表格發送至haxcbgbc@126.com。
以上提交的材料原件現場審核后返還,裝訂入卷宗的均為復印件,復印件須經單位(或人事部門)相關負責人員核實簽字,并蓋章。申報材料必須按評委會要求的順序、格式進行分類、整理、裝訂。評審材料以卷宗內材料為準,該卷宗從《申報人員個人誠信承諾》頁起,按順序編上頁碼,并將相關頁碼填入《申報評審材料目錄》,不在卷宗內的材料視為未提供。
三、報送材料要求
1.報送材料時間。申報2024年政工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的評定材料,由各縣區政工職稱辦、市有關單位職稱辦初審,于2024年6月17日前報市政工職稱辦(市委宣傳部干部處,市行政中心南樓441)初審,并經市職稱辦審核同意后報省委宣傳部評審;申報2024年政工專業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的評審材料,由各縣區政工職稱辦、市有關單位職稱辦初審,于2024年9月2日—9月13日集中報市政工職稱辦(市委宣傳部干部處,市行政中心南樓441),逾期不予受理。
2.申報職稱除提供紙質評審材料外,需同步進行網上申報。申報人員按照要求實名登錄江蘇省人才服務云平臺職稱專欄,在線如實填報相關申報信息后,通過系統下載打印《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一式2份),與《申報評審材料卷宗》一并上報。申報人員網上申報起始時間為5月20日,高級職稱網上申報截止時間為6月20日,中、初級職稱網上申報截止時間為9月14日,審核截止時間為9月30日,逾期不得補報。為便于審核,縣區申報人員進行網上申報時,行政區劃選“市本級”,行政主管部門選:中共淮安市委宣傳部。
3.申報人所在單位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在推薦上報參評人員材料前,必須組織群眾評議。參加評議人員須在《江蘇省申報思想政治工作高級(中級、初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相關欄目中簽字。測評后,在本單位公示5個工作日以上。參加測評的人數須在15人以上,不足15人或測評結果群眾意見分歧較大者(贊成票超過二分之一,不足三分之二者),須按干部管理權限由上級黨組織或上級組織人事部門做出較為詳細的書面說明。所有參加民主測評人員均須在《簡介表》相關欄目中簽名。
4.報送的各種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清晰,必須是擔任現專業技術職務以來的材料;所附論文及成果必須是本人撰寫;已使用過的材料不得重復使用。未經主管部門和單位核實的材料不得上報。對用人單位包庇、縱容弄虛作假,出具虛假證明,協助申報人員騙取推薦資格的,一經查實,省委宣傳部將會同省職稱管理部門視情形進行通報批評,并追求相關人員責任。
5.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不再統一組織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高級職稱考核認定工作,相關工作納入全省各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職稱申報評審“綠色通道”。申報人員應當按照職稱層級逐級申報職稱評審,但對從海外引進的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須由2名以上思想政治工作專業具備正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推薦,可以直接申報高級職稱評審;對黨政機關交流、部隊轉業安置以及海外歸國就業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首次申報職稱時可根據《資格條件》要求的專業水平和工作業績并參照同類人員申報評審標準,直接申報相應職稱。
6.省屬院校的思想政治工作人員可直接申報,教育系統其它思想政治工作人員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正常申報。
7.省屬駐淮單位或駐淮企業(分公司、辦事處等),在我市申報職稱評審,須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出具委托評審函,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準同意后方可申報。
8.業務工作總結。主要對任現專業技術資格以來,本人從事思想政治工作情況進行總結。一般包括:基本情況(姓名、性別、畢業學校、現專業技術資格、簡歷等)、開展思想政治工作情況(學習、科研、參與學術交流、繼續教育等)、取得業績(按工作內容分述)、專業特長(經驗)、今后努力方向等項目。
9.申報副高級及以上職稱的人員需提供2篇案例分析報告。案例分析報告要單獨成篇,主要是將本人在解決思想政治工作問題中的心得體會,以技術處理分析的形式總結出來。案例分析報告不要寫成單純的業務工作總結,要有典型事例、工作過程、工作方法及取得的實效或社會效益。
10.根據《資格條件》第二十四條要求,2023年度申報評審未通過者,2024年不能提供有效反映其新增業績成果評審材料的,各單位不得受理、報送其2024年度職稱評審申報材料。
11.根據省人社部門有關職稱申報評審誠信要求,全面推行告知承諾制,申報人員提交申報材料時候應承諾提供的相關證書、業績成果、論文等材料必須真實可靠。實行學術造假和職業道德失范“一票否決”,對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一律予以撤銷,并記入全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庫,記錄期為3年。
12.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員高評委會的評審結果經公示無異議后,由省委宣傳部會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聯合發文公布評審結果,市委宣傳部會同市人社局轉發。中、初級職稱評審結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文公布。申報人自主上網打印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統一編號和用印的電子職稱證書。
13.相關表格可從淮安文明網“通知公告”欄目申報通知附件中下載,相關申報資格條件可從通知附件中查閱。市政工職稱辦(市委宣傳部干部處)聯系電話:83605629。
14.申請初定職稱的,按照淮安市初定專業技術資格的有關規定執行,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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