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4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24〕21號)精神,經研究,現將2024年度江蘇省工程師評審材料報送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省水利廳直屬事業單位以及省有關企業的專業技術人員。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職稱評審。受到黨紀、政務、行政處分的,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或考核認定。
二、申報評審條件
(一)水利工程專業技術人才申報工程師評審應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我省有關規定及《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職業資格)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江蘇省水利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蘇職稱〔2021〕20號)執行。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3年12月31日,申報職稱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31日。
(二)黨政機關交流或部隊轉業安置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海外歸國人員,首次申報職稱時可根據專業水平和工作業績并參照同類人員評審標準,直接申報相應職稱。
(三)高技能人才申報職稱評審,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江蘇省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蘇人社發〔2021〕132號)規定執行。
(四)對取得相關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的人員,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江蘇省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目錄〉的通知》(蘇人社發〔2019〕183號)精神,做好職稱制度與職業資格制度有效銜接。
(五)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情況列為職稱晉升的重要條件,按照《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六)2023年評審未通過者,2024年不能提供有效反映其新增業績成果評審材料的,各單位不得受理、報送其2024年度職稱評審申報材料。
三、申報材料提交要求
全省高、中、初級(含初定)職稱申報采取網上申報形式。申報人員應實名登錄江蘇人才服務云平臺職稱專欄,在線如實填報相關申報信息。水利工程專業工程師網上申報時間為5月12日到7月2日,逾期系統將關閉提交功能,不得補報。職稱申報需提交以下紙質材料:
1.《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通過系統下載、用A3紙小冊子方式雙面打印,對折后用騎馬釘方式裝訂)。《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需經單位確認,一式2份。
2.《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A3)一式20份。
3.《省水利工程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情況一覽表》。申報人填寫個人信息,各單位審核匯總后報送紙質件和電子件。
申報專業力求準確。申報人通過評審后將自主打印電子職稱證書,證書將體現科學研究、規劃設計、施工建設、生產運行等4個子專業名稱。
申報材料及在線填報材料應清晰工整,確保質量。如發表論文被重要檢索系統收錄,請在線填報該論文時上傳相應證明。上傳的附件證明材料須有審核人員簽字和單位印章。項目類經歷和業績的證明材料須有該項目的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簽字證明。
有關文件、表格等可在江蘇省水利廳門戶網站通知公告欄目查閱和下載。
四、申報材料審核等有關要求
(一)申報人所在單位應當嚴肅審核推薦程序,組織專人審核申報人申報資格,以及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做到公開公平公正。廳屬黨委單位應成立由人事部門1名同志、紀檢部門1名同志和1名技術骨干組成的專班審核職稱申報材料,其他單位參照該結構成立相應審核專班。從2024年起,對上一年度審核不嚴不實的單位在職稱評審會議上進行通報。嚴格履行公示程序,在本單位范圍內公示《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等,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對于用人單位包庇、縱容弄虛作假,出具虛假證明,協助申報人騙取推薦資格的,將視情進行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二)完善職稱申報評審誠信體系。全面推行告知承諾制,申報人員提交申報材料時應承諾提供的相關證書、業績成果、論文等材料真實可靠。實行學術造假和職業道德失范“一票否決”,對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一律予以撤銷,并記入全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庫,記錄期3年。
五、收費標準
根據省物價局蘇價費函〔2002〕62號文件規定,工程師評審費為300元/人。
六、申報材料報送時間
(一)各單位申報材料報送時間為2024年7月8日至7月12日。
(二)請各單位確定專人統一報送:有關申報評審的材料、《省水利工程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情況一覽表》1份及EXCEL格式電子文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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