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南京市職稱(職業資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南京市2023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寧職稱辦[2023]19號)文件精神,為認真做好2023年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專業中級和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申報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評審條件
申報思想政治工作專業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按照《南京市職稱(職業資格)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南京市檔案專業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等22個條件的通知》(寧職稱字[2022]1號)中相關資格條件執行。
申報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按照《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職業資格)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江蘇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員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蘇職稱[2021]45號)執行。大專學歷申報副高職稱須符合學歷破格條件。
專業技術人員應當按照職稱層級逐級申報職稱評審。海外歸國人員、黨政機關交流或部隊轉業安臵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首次申報職稱時可根據專業水平和工作業績并參照同類人員評審標準,直接申報相應職稱。非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申報中級職稱評審,須符合相應學歷資歷要求,對初級職稱取得年限可不作要求。
二、申報人員范圍
全市各類企事業單位專職從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員,其對象范圍包括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的專職書記和副書記,紀檢和黨辦、組織(人事)、宣傳、統戰等黨的工作部門中的專職人員,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中的專職人員,以及企事業單位中專職從事思想教育或職業道德建設的人員。
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職稱評審。受到黨政紀處分的,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
三、申報流程
(一)網上申報
根據《南京市職稱(職業資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南京市2023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寧職稱辦[2023]19號)文件精神,申報人員登陸江蘇人才服務云平臺職稱專欄,在線如實填報相關申報信息,進行網上申報,并可通過“江蘇智慧人社”手機APP首頁“辦件”欄目查詢審核進度。具體操作可參考《南京市職稱評審申報操作指南(通用類)》。
經評委會辦事機構網上審核通過的申報人員可登陸江蘇人才服務云平臺自助打印《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表》(一份),并按要求簽字蓋章后報送至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員專業資格評定工作辦公室。其余申報材料原則上均在線上傳,無需遞交紙質材料。
(二)評審公示
相關信息將在龍虎網進行公示。
四、申報有關要求
(一)繼續教育
根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人社部第25號令)要求,繼續教育情況列為專業技術人員考核評價、崗位聘用的重要依據,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時間,每年累計應不少于90學時,其中專業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學時。2022年(含)以前的學時要求按照原有規定執行。
專業技術人員可登陸南京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習平臺在線免費學習公需科目,由系統實時記錄學時并自動轉入職稱申報平臺,也可在線打印公需課學時證明。專業科目按《關于印發<2023年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員教育培訓工作計劃>的通知》執行。
專業技術人員申報高級職稱,需參加1個知識更新工程高級研修班線上專題講座學習。
(二)資歷業績
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31日,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3年3月31日。
(三)學歷學位信息(詳見附件)
(四)社保繳納(詳見附件)
(五)學術成果信息(詳見附件)
(六)其他要求
1.填報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清晰。申報人員通過提供虛假材料、剽竊他人作品和學術成果或通過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職稱的,一經查實,撤銷職稱并記入個人職稱誠信檔案。提交的學術成果材料將進行學術相似性檢測,查重結果將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參考依據。未經主管部門和單位核實的材料不得報送。
2.填報材料必須是擔任現專業技術資格以來的材料,已使用過的材料不得重復使用。
3.各單位在推薦上報參評人員材料前,必須經群眾評議。參加評議的人數須在15人以上,不足15人或測評結果群眾意見分歧較大者(贊成票超過二分之一,不足三分之二者),須按干部管理權限由上級黨組織或上級組織人事部門作出書面說明。參加民主測評人員須在相關欄目中簽名。申報人員在單位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并在線提交公示證明。
4.其他專業初級職稱轉評思想政治工作專業初級職稱人員需參加評審,由思想政治工作專業中級評委會代為評審,具體條件標準參照《南京市職稱(職業資格)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南京市檔案專業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等22個條件的通知》(寧職稱字[2022]1號)中相關資格條件執行。
5.申報思想政治工作專業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須參加面試和答辯。
五、申報截止時間及聯系地址
(一)申報時間
網上申報時間為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7月7日,紙質材料報送時間為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8月4日(雙休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二)聯系地址
地址:南京市玄武區北京東路41號30幢樓5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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